為解決市中心城區其他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確保實物配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有序,根據《荊門市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市政府令第13號)及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申報時間及房源情況
本工作方案于2020年7月31日前在荊門市住建局官網(網址:http://zjw.jingmen.gov.cn/)進行公示,此次申請公租房時間從2020年的8月3日開始(截止時間根據本年度公租房房源情況和申報家庭人數來確定)。
本次擬分配的公租房房源待配租工作開始前進行公示。
二、申報家庭提交的資料
申請公租房的家庭需帶齊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荊門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請:①申請人和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②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以及離婚協議原件及復印件);③居住證或居住證辦理回執單、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繳納6個月以上的證明、有正當理由無法提供上述證明的,也可提供社區出具的實際居住6個月及以上的證明;④填報《荊門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也可自行提前下載填寫)。
(注:第③項為非荊門市中心城區戶口家庭提供,提供其中任意一項即可。)
三、實物配租順序和原則
1、一個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公租房。其他家庭實物配租順序為,首先是其他優先家庭,其次是其他家庭。
2、本次實物配租中,由于兩室一廳房源有限,一口人以上家庭可選一室一廳房源,一口人家庭只能選取一室一廳房源;在有空房源的情況下,現場未選房的家庭不予輪候,放棄選房的家庭明年按政策重新申報。
四、 實物配租方式和規程
為保證公平分配,本次實物配租,采取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號。搖號結束后,合格家庭按照選房順序號,由小到大依次選房。具體操作規程如下:
1、舉辦公開搖號儀式,分類搖出其他優先家庭、其他家庭配租順序號。
2、申請人按通知的時間,分別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領取《市中心城區2020年度公租房(第十六批)實物配租資格核準通知書》(以下簡稱資格核準通知書),并持資格核準通知書到各小區現場看房。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資格;
3.舉辦現場選房會,組織實物配租家庭現場選房。選定房屋的家庭,需現場領取《市中心城區2020年度公租房(第十六批)實物配租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現場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實物配租資格。
領取配租通知書的配租對象按照市住房保障中心通知的時間,到市保障房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掇刀財政局附近,乘坐10路車可到)辦理租房入住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租房入住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資格。
實物配租家庭,從配租到公租房的次月起,不再享受租賃住房補貼。
五、租金及物業服務費標準
根據市物價局、市房管局《關于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差別化租金的通知》(荊價發〔2016〕35號)規定,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為:中低收入家庭中心城區地段多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5元,高層住宅每月每平方米6元。多層住宅按樓層調節系數收取租金為:7樓執行標準租金的70%,6樓執行80%,1樓、5樓執行90%,其他樓層執行標準租金。物業服務費用按所承租小區普通商品住房的相應標準全額收取。
六、 其他事項
1、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按期提供有關情況。如申請人拒絕接受調查、無法聯系、逾期不提供相關資料、不辦理相關手續以及住房保障部門不能準確掌握申請人情況的,不予實物配租。
2、經查實,申請人故意隱瞞、虛報或者偽造有關信息,或者采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在申請時騙取公租房的,按照《荊門市中心城區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處理。
3、已辦理租房入住手續,未在2個月內入住的,取消入住資格,3年內不再予以實物配租。承租的公租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轉租、出借,并私下調換。承租公租房的住戶,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損毀、破壞和改變房屋結構、配套設施,不得擅自裝修。違反規定的,由市保障房運營管理公司解除租賃合同,并收回其承租的公租房。
4、在住房保障工作中,要嚴明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政策規定,規范、透明操作。